我国商【\u65b0\u57ce\u6ce8\u518c】标注册仅接受什么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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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注册商标
1、申请人或委托人向所属地商标专利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依据拟申请的商标类别提交相应的材料文件;
2、商标专利局对提交的材料先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将对拟申请的商标进行实质审查;
3、审查通过后即登报公示,进入异议期,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此期间内提出异议;
4、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或者异议被驳回的,商标注册成功,商标专利局对注册成功的商标进行登记造册并下发相关商标证书。
二、商标注册证怎么办理
1、申请人自行网上注册办理。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通过中国商标网网上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后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2、申请人到国家商标局设在地方的受理窗口办理。申请人可以就近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批设立的省内各地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3、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栏目查询合法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名单。
三、商标注册暂行条例
1、第一条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加强对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受托单位)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第二条县级以上(以省会城市、地级市为主)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受工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委托,在地方政务大厅或注册大厅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代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等业务。
3、第三条县级以上(以省会城市、地级市为主)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拟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的,须填写《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审批表》(附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送商标局。按照便利化原则,兼顾区域分布、商标申请量等因素,经审核确有设立必要且具备运行条件的,经商标局批准并公告后开展受理业务。
4、(一)确定受托单位受理业务范围和受理区域范围;
5、(二)制定工作规程、业务质量标准和业务质量管理办法;
6、(三)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对受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7、(四)对受托单位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和规费收缴等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8、(一)负责商标受理业务机构设置、人员安排、网络联通建设、办公场所和相关设备配置;
9、(二)根据商标局有关规定,制定和落实业务质量管理办法;
10、(三)加强与商标局业务联系,定期向商标局汇报工作;
11、(四)办理商标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12、(一)在政务大厅或注册大厅设置“商标受理业务”的明显标识;
13、(二)负责指定区域内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规费收缴、代发商标注册证等工作。接收、审核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定申请日;
14、(三)做好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管理工作;
15、(四)开展商标注册申请相关业务的查询、咨询等服务性工作。
16、第七条受托单位及其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
17、(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商标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建立优良工作秩序,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18、(二)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账务管理,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取费用;收取规费应按期如数上缴,不得擅自挪用、滞留,保证国家规费的安全;
19、(三)依法行政,公正廉洁。不得泄漏或越权使用未公开的商标注册申请信息,牟取不当利益。
20、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受托单位,商标局将对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责令其停止工作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委托业务。
21、对违反本规定,产生恶劣影响并造成损失的,视具体情况追究受托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行政或法律责任。
22、第九条本规定由商标局负责解释。
23、第十条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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